示意图,边界据 Natural Earth,不作为划界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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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沽管理区为隶属于河北省唐山市的县级管理区,坐落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与河北省唐山市之间。汉沽管理区的主体部分与唐山市丰南区相邻,而汉沽农场一分场12平方公里的范围属于被天津包围的飞地。途径此地区的国省道干线及长深高速行政上由天津市交委管理(路上属于天津市辖区域,路两侧(原文如此)属于唐山市辖区域)。
历史
1951年11月,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汉沽机械农场在河北省天津专区汉沽镇成立,由国家农业部建场并直接领导。1952年,汉沽机械农场由农业部移交河北省农林厅管理,更名为国有河北省汉沽机械农场,闫国英任场长。1953年11月归属天津专区汉沽市。1958年变为天津市畜牧局管理,更名为天津市汉沽区农场。1959年,归属河北省天津市汉沽区。当时的汉沽农场只有现在一分场12平方公里的面积。1960年,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把宁河农场和附近19个自然村并入,划归河北省唐山地区管辖,更名为国有河北省汉沽农场,才有了今天的150平方公里区域。1961年,归属天津市宁河县管辖。1962年,划归河北省农林厅管理。1963年,划归河北省农垦局管理。1969年2月,由天津宁河县代管。1969年10月,划归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干校管辖。1971年,划归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农业局管理。1973年,归属河北省廊坊地区管辖。1979年,汉沽农场由廊坊地区移交唐山地区代管。后随唐山地市合并由唐山市代管至2003年。
汉沽管理区曾涌现出农业战线上的旗帜张方、抗震救灾英雄王宝贵等模范人物。1978年,农场工农业总产值5143万元,净利润970.53万元,纳税1020.66万元,农民人均收入189元。1979年,汉沽农场荣获全国农垦系统红旗单位。
2003年3月,河北省委、省政府决定将汉沽农场由河北省农垦局移交由唐山市管辖,成立唐山市汉沽管理区。汉沽管理区成立于2003年10月10日,由河北省汉沽农场改制建立,改制前为河北省农垦局管辖单位,委托唐山市代管。
现设有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人民检察院。一审刑事案件由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管辖。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汉沽农垦人民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,该法庭实际上由唐山市中院直接监督与领导。
行政区划
汉沽管理区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、1个镇、1个办事处:
汉丰镇、兴农街道和振兴街道。
气候
汉沽管理区属于温带季风气候,大陆性显著,四季分明,光照条件好,水资源相对贫乏。
以上摘自中文维基百科「汉沽管理区」(去掉了表格、图片、参考文献和外部链接,转成了简体),按 CC BY-SA 4.0 使用。
唐山市的其他区县
区划资料来自 Wikidata(按区划代码 P442 收录),近年撤并调整的区县可能还没更新,以民政部公布的为准。